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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检察】开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公诉常某密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时间:2021-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9月1日至3日,由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常某密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职务侵占罪、故意毁坏财务罪一案,在开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王铭锁,检察官赵修宇、张颖组成专案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自2001年以来,被告人常某密伙同其胞兄常某西(已另案处理)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在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周边地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该二人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多次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通过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在当地形成强势地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中本次公诉的常某密等15名被告人涉黑案件共涉及7项罪名、14起犯罪事实、5起组织违法事实,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非法获利800余万元。

  

  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在市检察院的有力指导下,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世新靠前指挥,亲自组织调度,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全面阅卷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及时补强完善证据,确保公诉的每一起犯罪都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庭审前,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精心准备了讯问提纲和质证答辩提纲。同时,充分利用开平法院组织的庭前会议,有效解决了控辩双方的争议问题,就相关庭审程序问题达成了共识,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庭审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了各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围绕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同辩护人、被告人进行当庭质证。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定罪量刑等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有力的答辩,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入的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该案件的成功公诉,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同时也再一次彰显了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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