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立杰亲自承办并主持公开听证一起危险驾驶拟不起诉案件。市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值班律师等全程参与监督。此次听证是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开听证案件采取“六步法”方式办理的有益尝试。
2020年5月12日16时30分许,孙某某醉酒驾驶一微型面包车行驶至YD05-欢套-1公里处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孙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01.1mg/100ml。
到案后,孙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醉酒驾驶的犯罪事实。
第一步阅卷宗。听证会前,各位听证员、律师进行了充分的阅卷,全面了解了案情。
第二部听汇报。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拟处理意见等情况向听证员、律师和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进行汇报。
第三部提问题。各位听证员、律师就案件中的一些问题和法律的适用向案件承办人进行了发问。
第四部做解答。案件承办人针对各位听证员、律师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回答。
第五步评结果。经过各位听证员的认真评议,一致认为孙某某醉酒驾车,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孙某某醉酒驾车在人流较少的非主要道路上且没有发生危害后果,被查后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调查,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且其工作收入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综合以上情况,同意检察机关对孙某某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第六步讲教训。周立杰检察长讲在本案中应该吸取的教训:酒后驾车轻则违法,重则犯罪。酒后驾车首先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自身饮酒后容易困倦、反应迟钝,操作不当可能导致车毁人亡的后果;其次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自己图一时痛快,让家人担心,出了事故还要加重家庭经济负担和其他生活负担;三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酒后驾驶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给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最后,周立杰检察长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文明驾驶,拒绝酒驾。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开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六步法"开展公开听证,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