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6月7日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检察官来到本区司法局,对被判处缓刑未成年人在社区矫正开展巡检。巡检中,查看了该局矫正科未成年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审查核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交付衔接法律手续,查阅了社区矫正监管执行档案,对监管场所及社区矫正活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
检察官听取了矫正科工作人员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在监管执行期间“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就业指导”情况介绍,了解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服从矫正监管执行安排以及监管执行过程中权益保障等方面情况。同时,检察官约谈了3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现场听取了他们在思想改造、犯罪危害性认识、学习法律知识等方面的汇报,并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法律教育,教育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自觉防止重新犯罪,顺利回归社会。
检察官还对巡检发现未成年矫正人员未按监管执行机关规定接受“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到处乱跑、监管执行分散不集中等问题发表了监督意见,督促社区矫正监管执行机关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