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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可俊志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
时间:2015-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可俊志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

2014128 受理的可俊志诈骗一案,我院于2014612日审查终结并移送开平区人民法院,开平区人民法院于20141219日做出终审判决,判处可俊志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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