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宪宇、张健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
2014年4月21日受理的林宪宇、张健盗窃一案,我院于2014年6月5日审查终结,并移送开平区人民法院,开平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5日做出判决,被告人林宪宇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00元;被告人张健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