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 职 责
根据《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开平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2、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3、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4、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
5、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6、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保护国有土地、林木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为重点,加大公益检察的力度。
7、办理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8、保障办案安全、负责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开展全区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9、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10、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
11、受理、审查和复查当事人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12、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13、组织指导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14、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15、确定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
16、充分发挥环境综合整治巡回检察室作用,参与“散乱污”企业整治、“生态环境深度整治攻坚”等专项治理活动,现场监督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把打击窃电犯罪作为服务大局、营造优质环境的主攻方向。
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
收支预算总表
305008开平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项 目代 码 | 预算收支项目 | 预算金额 |
| 预算收入 | 1352.15 |
| 本年收入 | 1352.15 |
1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352.15 |
| 其中:一般财力 | 1352.15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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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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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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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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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转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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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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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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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金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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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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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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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转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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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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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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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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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转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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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政专户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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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单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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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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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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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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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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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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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结转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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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政拨款结转(含上年超收等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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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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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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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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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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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专户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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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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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支出 | 1352.15 |
1 | 基本支出 | 1219.66 |
| 其中:人员经费 | 983.77 |
| 日常公用经费 | 235.89 |
2 | 项目支出 | 13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