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现将开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职责:
1、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2、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
3、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4、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
5、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6、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保护国有土地、林木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为重点,加大公益检察的力度。
7、办理全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8、保障办案安全、负责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开展全区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
9、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
10、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对公检法三机关及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或申诉,办理对本院办案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受理民事监督案件。
11、受理、审查和复查当事人不服的刑事申诉案件;统一办理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复议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12、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13、组织指导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察装备建设及维护;配备制式检察服装及法警服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14、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15、确定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
16、充分发挥环境综合整治巡回检察室作用,参与“散乱污”企业整治、“生态环境深度整治攻坚”等专项治理活动,现场监督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把打击窃电犯罪作为服务大局、营造优质环境的主攻方向。
机构设置:
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 | 行政 | 正科级 | 财政拨款 |
二、单位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单位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135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2.15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万元。
2、支出说明
2023年预算135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6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983.77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235.89 万元;项目支出132.49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3年预算收支安排1352.15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1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164.81万元,主要是本年预算增加了单位的热力费和书记员经费;项目支出增加27.49万元,主要是本年预算增加了劳务派遣人员的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我单位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35.8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水电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具体安排情况为: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共计安排2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①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车辆购置计划;
②公务用车费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计划;
(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五、预算绩效信息
劳务费 (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作完成率(%) | 工作完成率(%) | 100% | 工作计划 |
质量指标 | 工作合格率(%) | 工作合格率(%) | 100% | 工作计划 |
成本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 | ≥90% | 工作计划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完成时限 | 2023年12月31日 | 工作计划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 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 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 工作计划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工作计划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15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305008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政府采购金额(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 2023年 预留中 小微企 业份额 |
项目名称 | 预算 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单位 资金 | 财政拨 款结转 | 非财政 拨款结 转结余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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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15 | 8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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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15 |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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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15 | 8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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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15 |
办公费 | 29.35 | 其他办公用品 | C05049900 | 项 | 1 | 29.35 | 29.35 | 2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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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35 |
物业管理费 | 10.80 | 保安服务 | C2104 | 项 | 1 | 10.80 | 10.80 | 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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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0 |
维修(护)费 | 20 | 正义网维护费 | C16070100 | 项 | 1 | 0.80 | 0.80 |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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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0 |
维修(护)费 | 20 | 统一业务软件运行维护费 | C16070100 | 项 | 1 | 0.60 | 0.60 | 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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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0 |
维修(护)费 | 20 | 硬件运维服务 | C16070200 | 项 | 1 | 18.60 | 18.60 | 1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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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0 | 车辆维修、添加燃料服务 | C23120300 | 项 | 1 | 20.00 | 2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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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
注:同一采购目录序号的物品,其单价会因配置规格不同而变动,均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涉密采购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国有资产信息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97.74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00万元,已按要求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305008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检察院 | 截止时间:2022-12-31 |
项 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 797.74 |
1、房屋(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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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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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台、辆) | 15 | 197.64 |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3 | 98.15 |
4、其他固定资产 | 1484 | 501.95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预算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