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开平区检察院和开平区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会签了《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就今后加强双方协作配合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开展了座谈研讨。
《实施方案》在健全日常联系机制、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加强民主监督和工作衔接、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成立开平区检察院驻开平区工商联服务企业发展办公室,定期派驻检察官到办公室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听取意见建议;《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开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开平区工商联法律维权处具体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
该文件的会签施行,为开平区检察院和开平区工商联依法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完善的依据,搭建起有效工作平台。在今后的工作中,开平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规定,推动联系协作工作常态化,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工商联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以能动履职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开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